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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2-5-17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进行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和开发活动时,对该活动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估,制定防止或减少环境损害的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再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各项规定的总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防止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措施,最早由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提出推行。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项目审批程序。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对评价单位提出了资质要求。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全面详细明确的规定。1999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了规定。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04年,人事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环境质量评价(主要为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环境影响后的评价。这是一个不断评价和不断完善决策的过程。根据开发建设活动的规模和种类,可分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产品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评价要素不同可分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是什么?

与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有关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公众如何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明确的规定。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11条和21条明确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以听证会、论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这些规定,对公众和专家参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和公众意见的法律地位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公众的意见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